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号)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宜人社办发〔****〕**号)要求,对在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至**岁失业青年,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见习补贴。经审核,拟对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高县融媒体中心(高县广播电视台)、高县人民医院、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蕉村镇便民服务中心、高县庆岭镇农民工服务中心、高县嘉乐镇农民工服务中心、高县复兴镇农民工服务中心、高县文江镇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高县来复镇中心卫生院**家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年*月至*月期间的**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元,补发**人****年*月至*月见习补贴****元。*项合计补贴******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月**日-**月**日,共*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如发现存在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行为,请以真实姓名,通过信函、电话或面谈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时间:上午:*:**-**:**,下午:**:**-**:**
联系电话:****-******* >****-*******、****-*******
邮箱:*********@qq.com
附件:高县****年第二批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明细表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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