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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石柱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
名录拟调整(建议)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的信息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石柱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名录调整(建议)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现将石柱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名录(拟调整建议名录)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
石柱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名录拟调整(建议)方案。
(二)项目概要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渝农发〔****〕***号)发布实施以来,石柱县在办理非法垂钓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过程中发现,县域内的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存在缺失,致部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存在无法认定是否系在禁捕区域实行非法犯罪,导致无法追究案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为此,县人民检察院特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对石柱县禁捕水域进行增补,为有效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需对石柱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名录进行增补,以保护全县水域生态平衡,筑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防线,进一步助推长江大保护战略。
本次调整(建议)方案为:将董家河、悦崃河、菜地坝河、四龙溪河、蚕溪河、五斗河、龙沙河、河坝场河、龙潭河、石流河、过河溪、柏杨塘河、双河坝河、苏家岩河、官渡河、黎家河、河嘴河等**条河流增补调进禁捕水域;同时将藤子沟水库调出禁捕水域。广大市民群众可以浏览石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获取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评估主体单位和联系方式
(一)单位名称:石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娇,联系电话:********,邮箱*********@qq.com。
三、受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一)单位名称:重庆宏程社会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周成宏,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议方案实施支持度、项目实施带来的影响、对禁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箱向评估主体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发表对本建议方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公示之日起*天。
附件:石柱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名录(拟调整后的建议名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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