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中区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关于公布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
一、政策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面广,对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义务影响深刻。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2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管理。 二、决策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三条规定,决策机关可以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第四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出台目的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决策目录公开形成刚性约束,助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重要举措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等有关要求,区司法局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向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严格审查,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经区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区司法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行政执法监督科)程振、胡小桐 联系电话:82078747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