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全面促进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在安康市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安康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创业人员,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期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实体登记注册超过12个月未申请的,不再受理。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小微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报资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其中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生证;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返乡人员、脱贫劳动力需提供户口薄。
2、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资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地证明材料(租赁或购买合同);近6个月持续正常经营证明材料及经营照片。
3、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联系方式及个人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四)办理方式:(线上申报)
1、扫描小程序二维码
2、进入小程序:点击个人就业服务,提示绑定个人信息,点击确定前往注册页面,选择个人就业服务;
3、登陆“秦云就业”:在“业务办理专区”中,点击进入“就业创业补贴”;
4、进入“就业创业补贴”:点击“创业补贴申领”进入创业补贴申请页面;
5、进入“创业补贴申领”信息页面:填写个人的创业补贴申领信息 ,填写完成之后,点击提交,个人创业补贴申领办理完成,请等待业务人员进行审核。(业务联系人:胡心仪;联系电话:321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