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委管单位,各有关新闻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第七届陕西卫生健康“好新闻奖”系列奖项评选活动。现将作品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奖项设置。共陕西卫生健康“好新闻奖”设一等奖10件、二等奖20件、三等奖30件。
(二)参评范围。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在中央、省、市、县四级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媒体(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上刊发(播)的,反映陕西卫生健康工作题材的原创新闻作品(不包括理论文章),包括消息、通讯、特写、评论、专题报道、系列报道、新闻图片等。
(三)作品要求。舆论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时效性强,角度新颖、报道精准,感染力、影响力强。
1、报纸通讯社类。包括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等新闻作品,独立成篇且字符数500以上(头版头条字符数不限)。
2、广播电视类。包括消息、评论、专题、访谈等新闻作品,要求在新闻栏目刊播,独立成条且时长10秒以上。
3、网络媒体类。包括消息类、评论类、通讯类、专题类、访谈类新闻作品,要求刊发在网络媒体主新闻板块,独立成篇且字符数1000以上或独立成条且时长30秒以上或被中央级主流媒体客户端转载。
4、新闻摄影类。包括在平面或网络媒体主新闻板块刊发,附有图片说明并注明作者的图片新闻,不包含文章中附带的图片。
二、推荐要求
(一)参评名额。市卫生健康委省上推荐优秀10件作品,每个县区、单位原则上各推荐参评3件作品(同一类别作品不超过2件,同一作者作品不超过2件)。
(二)评选程序
评选按照县区单位推荐初审、市卫生健康委初评推荐、省卫生健康委评审表彰等程序进行。
(三)材料要求
作品奖参评需填报《作品奖申报表》《参评作品汇总表》,并提供佐证资料。其中,报刊杂志类作品为原件复印件及文字稿,广播电视类作品为DVD光盘及文字稿,新媒体类作品为网页截图及文字稿,新闻图片类作品冲印8英寸规格。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要抓好作品征集和遴选,对推荐的作品和个人进行严格把关,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初评筛选。
2、报送材料不予退还,作者享有作品版权,省、市卫生健康委享有无偿使用权。
3、如发现申报材料以及相关作品刊播信息有抄袭、失实、虚报、篡改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撤销该作品参评资格和奖项。
4、推荐表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文发布专栏”下载。参评资料一式2份,A4纸打印,8月25日前将参评材料和电子版分别邮寄、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宣传科。
联系人:王思敏 电 话:2626702
邮 箱:hzjsjxjf@163.com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