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遴选推荐2021年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509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分别简称省级基地和省级工作室)、“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分别简称国家级基地和国家级工作室)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省级基地
申报对象为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建成或在建的省级基地扩建项目,也可申报。申报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能力不少于1000名,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500名;具有与2-3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3.建立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4.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需与3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选择3个以上特色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培养计划、师资队伍、设施设备、理实一体化等方案,与合作企业共建培训基地。聘请企业优秀的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基地担任指导教师。
5.申报单位有一定的自筹资金。
(二)省级工作室
申报对象为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申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同时具备技能大师条件和所依托单位条件。
1.技能大师条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三秦工匠、陕西省首席技师、陕西省技术能手等荣誉之一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了较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非遗传承人和民间艺人。
2.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和我省技能人才有关待遇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3.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院校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措施和制度;与企业联系紧密,校企合作卓有成效;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具备开设预备技师层次教学的条件。
(三)国家级基地和国家级工作室条件
申报对象为历年省级基地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基地和国家级工作室应分别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2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1号)规定的条件。
二、项目申报材料
(一)省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1.《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3.《XX单位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4.《XX单位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省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1.《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3)。
2.申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1)申报报告。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2)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国家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
3.《XX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4.《XX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国家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6)及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各项目申报材料各按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顺序胶印合订成册,一式3份。相关材料样式请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
三、项目申报方式
国家级、省级基地以及国家级、省级工作室的申报,按行政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由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推荐申报。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和个人可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向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
四、推荐选拔方式
(一)初审推荐。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本地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初审,确定候选单位或个人并报市人社局。
(二)评审。市人社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等进行综合评审,并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定我市推荐名单。
(三)公示。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后,将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和选拔工作,充分认识高技能人才项目对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注意向秦创原建设项目和单位倾斜,同时鼓励和引导“6+5+6+1”西安现代产业以及养老服务等相关行业领域机构、企业和个人进行申报。要坚持标准程序,坚持质量第一,将当地最需要、最优质的建设项目筛选出来、推荐上来。
(二)及时申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要精心组织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选拔申报,并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及电子版报至市人社局。
(三)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基地、工作室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检查督导并及时上报进展情况,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充分发挥其培养高技能人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联系人:贾玉峰 86786910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