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1〕123号)和《2022年重庆市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委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了《奉节县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现就该项目申报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的
本项目通过对水稻、柑橘、李病虫害防控应用绿色物资及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进行补贴,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为机制的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产品(服务)补贴模式和推广应用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入推动全县农药减量使用,巩固深化农药减量整改成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项目实施区域内力争实现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以上,项目区内化学农药用量较农户常规防治减少15%以上,项目区内农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项目申报主体
(一)申报对象
1、县域内从事水稻、柑橘、李种植的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集体组织,可申报绿色防控物资补贴;
2、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县域内水稻、柑橘、李种植业主提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可申报作业补助。
(二) 资格条件
1、申报物资补贴的主体须是从事水稻、柑橘、李生产种植的业主,且在2021年及以前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管理规范。有开展农药减量使用技术示范的能力。
2、申报作业补助的专业化防治组织要有从事病虫害防治服务的主体资格,有提供病虫害防治服务的能力如技术、装备、人员等,有与服务对象(水稻、柑橘、李种植业主)签订的2022年度服务意向合同。
3、其他条件:项目实施地点交通便利、相对集中连片。实施作物管护良好,绿色防控产品应用连片面积柑橘和李不小于100亩,水稻不小于50亩。专业化统一防控面积不小于300亩。2022年度实施了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相同的财政补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三、建设内容、补贴方式及标准
(一)建设内容
突出农药用量较高的重点区域、重点作物、重点对象和重点减量技术,按照“理化诱控+科学用药(低用量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等)+减量助剂+统防统治”技术模式,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减少农药使用量。
(二)补贴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资金补助的方式。物资补贴由补贴对象按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方案,自行购买《重庆市2022年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名录》(附件4)中的农药减量物资开展病虫害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补助由补贴对象按照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提供病虫害防治服务。防控工作结束后,由补贴对象申请县农业农村委、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项目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补助资金。
(三)补贴标准
根据《2022年重庆市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试点项目指导意见》补贴比例原则上按照不高于70%。结合本县实际,决定采取梯度比例补贴。
1、防控物资补贴比例:对购买《重庆市2022年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名录》物资的按下表比例进行补贴。
作物 |
防控物资 |
补助比例 |
水稻 |
全部物资 |
70% |
柑橘、李 |
多年使用绿色防控物资:如杀虫灯等 |
70% |
一次性绿色防控物资:生物农药、黄板、农药减量助剂等 |
60% |
|
低用量化学农药、植保机械等 |
50% |
2、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补贴标准:对提供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按下表标准进行补贴。
专业化统防统治作物 |
作业补助标准 |
|
补助比例 |
补助金额 |
|
水稻 |
70% |
≤10.5元/亩 |
柑橘 |
60% |
≤12元/亩 |
李 |
60% |
≤9元/亩 |
3、申报资金预算:物资申报单位可根据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同时申报一种或多种绿色防控物资,选择低用量化学农药的业主,必须配套其他至少一项,如减量助剂、理化诱控等产品。物资补贴及作业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且每亩减量控害物资采购预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60元。资金预算必须按照当地病虫害防控需求实际,落实到具体产品,并根据该产品的实际价格进行预算,说明如下:
理化诱控产品。太阳能杀虫灯,按每30-50亩1盏标准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每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预算资金不超过3000元;可降解黄色粘虫板按每亩25张标准悬挂,每张可降解黄色粘虫板采购预算资金不超过2元;性诱芯诱捕器按照每亩2-3套标准,每套预算资金不超过20元。
农药及助剂。实施主体根据作物品种和病虫发生情况,选用低用量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和助剂每亩预算资金不超过100元。具体金额按照每亩柑橘成年果园不超过200公斤/亩次药液量,幼年柑橘园、李园不超过120公斤/亩次药液量、水稻不超过60公斤/亩次药液量计算。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及提交材料。
按照“公开、评审、公示”程序,凡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并对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
1、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3、项目建设承诺书(附件3);
4、其他材料。申报物资补贴的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土地流转证明材料、财务管理制度、奉节县种植业农产品生产记录(2021年度),作物田间布局图片(远、中、近景各1张);申报专业化社会服务的主体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管理制度、病虫防控设备清单(含来源证明如购买发票)、病虫防控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从业时间)、技术支撑证明文件(如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本年度与受服务的对象签订的意向服务合同。
上述相关材料提供纸质件及电子档。
(二)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7日17:30时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植物病虫害防治监测中心办公室(地址:永安街道竹枝路142号二楼,联系人:汪洋、电话17830727147,王军、电话:15086843211)。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报送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五、项目验收
(一)项目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2年4-12月,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竣工并开展自验后,于10月30前申请县级验收。
(二)验收资料
①验收申请;②工作总结;③项目实施投资计划文件;④防控物资或统防统治服务选购合同;⑤防控物资入库、出库清单;⑥物资补贴主体提供奉节县种植业农产品生产记录(2021、2022年度),作业补助主体提供统防统治作业记录;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交经销商或处置方移交单);⑧防控物资或统防统治服务购买发票;⑨财务对公账户清单;⑩项目实施影像资料。
五、其他事项
(一)不得擅自更改申报表、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二)不得在申报及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套骗国家补贴资金。一经发现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未尽事宜请与县植物病虫害防治监测中心联系。
附件: 1.项目申报表(格式)
2.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 项目建设承诺书(格式)
4. 《2022年重庆市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服务)目录》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 附件1:附件1-4.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