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商务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
(打造主题式消费场景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2021年商务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打造主题式消费场景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事项
(1)支持镇街或管委会打造商业文创名街,改造提升街区品质,打造精品做出“调性”;
(2)支持镇街或管委会打造特色艺术街区,改造提升街区品质,围绕电影取景点打造网红打卡点;
(3)支持镇街或管委会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完善配套设施,促进夜间经济发展。
二、支持标准及方式
对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的标准予以支持,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三、申报主体及流程
由各属地镇街或管委会向我委申报,我委在每个项目类型中初步筛选并择优选择1-2个项目,按规定及程序公示后下达项目计划。
四、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有推动提质发展的强烈意愿,有推动项目实施的组织保障及工作力量。
2. 属地镇街或管委会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将其纳入辖区内重点项目予以推进,并配套项目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可靠的政策保障。
3.项目建设期限在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原则上建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项目申请文件。
(二)项目申报表(附件1)。
(三)项目建设方案。
(四)有关申报条件的实证性材料。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7日。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管理。各申报单位应强化项目管理,于2022年4月17日前,将项目建设方案上报我委,方案应明确具体项目、项目总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实施内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等内容。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提交的相关资料,不得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若发生上述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发放公务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不得提取工作经费,包括项目评审费用、审计费用、绩效评价费用、公务人员差旅费用等;不得用于征地拆迁、楼堂馆所建设装修等开支;不得用于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
八、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联系人:李雨蓝;联系电话:65211080。
附件:项目申报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
申报项目类型 |
|||||
四至范围 |
|||||
申报单位 |
负责人 |
电话 |
|||
计划建设 总投资额(万元) |
启动建设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经营情况 |
|||||
商业面积 (万平方米) |
商家数 (个) |
||||
前期建设 情况及成效 |
|||||
计划建设内容及预计成效(就重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启动建设及预计完成时限等作附表说明) |
|||||
建设后的区域 特色定位 |
|||||
申报单位 申报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