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9号)文件精神,拟经公开申报并评审,采取先建后补的模式,实施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2个(不包含三年滚动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按结算审定的项目投资费用的60%计算,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5万元。现将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4月7日前,各镇、街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档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413室(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区行政中心1号楼),电子邮箱:35044129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主体
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申报条件
1.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基础条件。
2.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具有可复制示范性。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四、建设内容
围绕粮猪菜保供产业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填平补齐智慧农业信息采集系统、分析决策系统、控制作业系统。强化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智能化数据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强化农产品安全溯源、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销售能力提振,强化农业大数据资源建设、运用和管理,强化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果应用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的智慧农业发展模式。依托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开展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物流等全流程数字化建设,探索推进智慧农业全域发展。
按照市政府《重庆市智慧农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渝府办发〔2019〕111号)部署,大力实施智慧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编制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应用为重点突破,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农业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促进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现代山地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智能化试验示范、经营网络化资源汇聚、管理数据化集成应用、服务在线化创新培育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已列为三年滚动建设项目的,在完成上年度验收后,在项目所属区县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注重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注重让农民充分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项目建设具体为:
(一)在生产智能化试验示范方面。一是开展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智能水平提升示范。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智能农业生产监测与管理体系,推动农业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大田作物、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渔业养殖等生产关键环节的应用示范,促进智慧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加工流通、市场销售、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的融合应用。二是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智能化示范。整合智慧农业产学研资源,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智慧园区管理中心、智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数据汇聚中心,形成较为完善的产学研成果转化体系、智能园区管理平台、数据自动采集传输汇聚系统、可复制的智慧农业生产模式和智慧农业生产示范基地,提升农业产业数字化应用水平。三是开展“5G+农业智能化生产”示范。在农业生产基础较好区域建设5G基站,推广5G技术和网络在智慧园艺、智慧果园、智慧畜禽、水产养殖场中的应用;通过对无人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配套加载相关信息化设备,运用北斗导航系统功能,开展遥感探测、智能农机高精度自动作业和精准导航试验示范,深入推进5G技术在农业领域的融合应用。
(二)在经营网络化资源汇聚方面。一是开展农产品网销能力提振行动。拓宽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多视角、多维度融合电商平台,不断强化本土农产品生产主体与各类电商平台对接能力。二是开展网销农产品质量溯源示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打造集网销农产品生长、生产、服务、物流、零售于一体的可视化溯源数据,并基于移动终端输出与消费者进行实时互动,增强网销农产品安全可信性,不断提高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
(三)在管理数据化集成应用方面。一是开展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单品种大数据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单品种数据监测采集体系,实现域内特色农产品单品种质量安全可追溯、全产业链环节可实时监测预警,有效促进政府监管服务方式创新,更好服务生产经营主体与农户,推动区域特色农产品单品种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品牌建设,为区域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精准扶贫、新型生产经营体系构建增添活力。二是开展农业大数据汇集应用。收集汇聚涉农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等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分析和融合功能,建立市级智慧农业生产管理监测体系,提高智慧农业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为智慧城市建设和政府决策提供辅助依据。
(四)在服务在线化创新培育方面。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园区和 “一村一品”示范乡镇等基础条件较好区域,依托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化在特色农业上的应用场景,打造农业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特色“互联网”示范小镇,为建设农业农村数字经济示范区县积累经验。
五、申报程序
(一)各镇、街积极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自愿申报。
(二)各镇、街根据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并将申报资料(包含:《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盖章后,统一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三)区农业农村委业务科室对镇街上报的申报项目资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申报项目汇总报区农业农村委进行评审。
(四)区农业农村委组织项目评审,评选出2个符合条件的项目。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业务科室根据评审专家评审意见组织业主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六、其他要求
(一)已列为三年滚动建设项目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三)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通知》(璧农改办〔2021〕2 号)文件要求,纳入股权化改革项目。
附件:1.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汇总表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联系人:肖明浩,电话:13667683977)
附件1
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汇总表
镇、街(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申请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行(产)业分类 |
对应市级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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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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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1.本表所有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填报内容需与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致。2.行(产)业分类在生态、畜牧、粮油、蔬菜、特经、防检、医政、科教、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管、市场信息、农机等中选择填报。3.对应市级项目名称请在“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动物疫病防控、农业服务体系”中选择,如被整合请在备注中注明被整合金额和用途。
附件2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2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所在地镇、街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