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家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渝农发〔2021〕111号)和《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2021〕109号)要求,现将2021年第二批市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在蔡家镇鸳鸯村开展砖(沱)茶生产线建设,集成一批提高本区夏秋茶利用率的综合技术,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砖(沱)茶产品,进行内外销示范。
二、资金管理要求
(一)资金支持方向。支持砖(沱)茶生产加工设备建设,集成一批提高本区夏秋茶利用率的综合技术。具体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持续推进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按照《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农改办〔2020〕1号)要求,继续深化涉农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项目资金补贴标准。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补助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2016〕29号)要求执行。对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械和设施设备,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补助项目资金总和不得超过同类型机械和设施设备市场平均售价的50%。
三、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明确任务目标,并按目标编制实施方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要加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
(一)申报主体。在蔡家镇鸳鸯村依法诚信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蔡家镇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所有项目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原则上不得变更实施方案;蔡家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加注意见(盖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1.加工厂房不符合我区相关规划发展要求,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
2.截止到申报之日前一年内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截止到申报之日前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培训、会议、报表等。
4.凡有弄虚作假被查处,有效期内存在诚信缺失不良记录,拖欠民工工资、土地租金等负面曝光,涉及司法案件未结案或租金兑现影响稳定的。
5.有严重面源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尚未整改,或存在涉及农业生产安全隐患等其他情况的。
6.凡2020年以前财政安排的农业项目到目前没有完成的。
7.实施主体未建立健全财务核算的。
四、其他事项
(一)股权化改革项目优先支持,并填报《江津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3),《2021年第二批市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三)项目由蔡家镇政府组织茶叶生产加工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汇总上报,在上报文件中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文件附件应包括:项目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
(四)请蔡家镇于2022年4月2日18时前,将项目申报文件、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3)、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通过办公网电子公文报送区农业农村委,纸质件报送至区多经中心304办公室。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刘学,联系电话:47537002。
附件:1.2021年第二批市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江津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承诺书
3.2021年第二批市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4.2021年第二批市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
2021年第二批市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在蔡家镇鸳鸯村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建设内容与补助环节
(一)项目建设内容。开展砖(沱)茶生产线建设,集成一批提高本区夏秋茶利用率的综合技术,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砖(沱)茶产品,进行内外销示范。
(二)资金补助环节。支持利用夏秋茶加工砖(沱)茶所需的生产加工设备,包括茶叶机械化采摘、修剪和砖(沱)茶初精制加工设备。所有补助的设施设备必须为全新购置、正规厂家生产和使用清洁化能源,能实现茶叶不落地的清洁化生产加工要求。财政资金支持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2016〕29号)要求执行。
(三)项目绩效目标。一是产出的砖(沱)茶产品能在国内国际市场打开销路;二是集成一套提高夏秋茶利用率的综合技术;三是带动该全区夏秋茶利用率同比提高5%左右。
三、其他事项
申报时项目实施主体提供须营业执照复印件、设备安装厂房用地手续并加盖鲜章。
联系人:区多经中心刘学,邮箱jjqdjzx@126.com,联系电话:47537002。
附件2
江津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承诺书
(项目主管部门):
(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项目名称和申报文号)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管理,严格遵守财政项目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有关规定。若未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和违反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有关规定,将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1年第二批市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主管部门: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系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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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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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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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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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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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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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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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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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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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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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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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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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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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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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件4
2021年第二批市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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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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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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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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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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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