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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在提供融资服务时,喜欢采用抵押方式。小微企业缺少不动产抵押物,而动产作为抵质押物若无法有效利用,将影响其融资便利性。《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进一步明确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及职责,细化登记内容,优化登记和查询操作流程,将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又一
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是否还适用?2020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由当事人
2021年12月30日,人民银行举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绿色金融新闻发布会,研究局局长王信、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支付结算司副司长严芳、征信中心主任张子红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罗延枫主持新闻发布会。以下为文字实录:罗延枫: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
中新经纬12月29日电央行官网公告,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的相关要求,规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发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下称《办法》),于2022年2月1日正式施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