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1月2日省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龚正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以及中央原文链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我省化工园区布局和产业结构,规范专业化工园区健康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原文链接
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 2011年9月22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盛霖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终止原文链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已于2014年5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30 日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 2006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原文链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1月2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意见。一、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原文链接
(省政府令第309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4月12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省长龚正2017年6月2日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原文链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已于2014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11月27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4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原文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4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实践,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有力支撑。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原文链接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9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特此公告。附件: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
《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已经2018年2月24日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龚正2018年3月18日 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