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气象台沙尘暴预警,受冷空气大风影响,4月14日08时至15日08时,新疆南部、内蒙古大部、甘肃西部和东北部、宁夏、陕西北部、山西中北部、北京、天津、河北中北部、吉林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扬沙或浮尘天气,其中新疆南部、内蒙古中部等地局部有沙尘暴。 受沙尘传输影响,目前我省鲁西北地区空气质量已降至轻度-重度污染。16时青岛市区空气质量为良,AQI为64,首要污染物为PM10。 经与市气象部门会商,今日夜间我市北风,可能受到北方沙尘传输影响原文链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省环保厅稳步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环评改革的深入推进,尤其是2014年以来,《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继修订、实施,以及国务院推进“放、管、服”力度不断加大,我厅以往印发的关于环评、“三同时”等的部分文件、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个别文件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为此,经研究,决定废止25件相关文件,现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原文链接
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docx原文链接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docx原文链接
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原文链接
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编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我部组织制定了《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南 原文链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涉及环保法规的有关条款 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为确保环保系统正确贯彻实施,我们对其中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与环保相关的部分行政法规修改条款对照表》。 与环保相关的部分行政法规修改条款对照表 (根原文链接
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原文链接
环境保护部令部令 第3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5年4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部长 陈吉宁 原文链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我部组织制定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 2015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