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绿满黄河口·美丽新东营”国土绿化行动2020年度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36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绿满黄河口•美丽新东营”国土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8〕16号)等文件要求,立足当前全市造林绿化实际,制订了《“绿满黄河口•美丽新东营”国土绿化行动2020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工作,相继实施了生态林场建设、三年增绿计划(2016-2018年)、“绿满黄河口•美丽新东营”国土绿化行动等一系列造林工程,有效提高了我市森林资源总量,改善了全市生态环境,加快推进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但是,由于土地盐碱化程度高,绿化难度大、成本高等原因,我市造林绿化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森林资源总量少、质量不高、森林覆盖率低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因此,努力提升全市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仍是当前造林绿化工作面临的首要任务。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包括目标要求、建设任务、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主要对2020年国土绿化行动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县区建设任务及时间节点要求,压实责任,确保国土绿化工作取得实效。

在目标要求部分。明确提出2020年全市造林62000亩,森林抚育50000亩。争创省级森林乡镇 2个、森林村居25个,市级森林乡镇 4个、森林村居120个;广饶县按计划全面展开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完成2018-2020年国土绿化任务,提升全市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

在建设任务部分。主要是将造林、森林抚育及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并按省政府要求,结合东营特点,明确森林生态修复保护、林果产业基地、森林生态廊道、农田防护林、城乡绿化美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点工程的建设地点及规模。

在时间安排部分。分两个阶段,一是实施阶段(2020年3月-9月)主要是制定方案和实施建设,二是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2月),在县级自查基础上,组织市级验收。

在保障措施部分。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四、建设成效

提高全市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提升全市国土绿化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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