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制定目的及意义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粮食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制定背景
自济南市人民政府出台《济南市粮食应急预案》之后,济阳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粮食安全新形势,提前应对可能发生的粮食应急状态,规范和指导粮食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因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和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三、《预案》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时,国家实施粮食应急机制。
根据《济南市粮食应急预案》:各区县政府建立相应的粮食安全应急机制,当出现区域性粮食紧急情况时,切实承担起本辖区粮食安全责任。各区县政府应根据本预案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区县粮食应急预案。
四、《预案》内容及重要举措
《济南市济阳区粮食应急预案》共分七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预警监测、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和附则。
第一部分介绍了编制目的和依据、本预案适用范围、应急事态等级划分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规定了负责实施本预案的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划分了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要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粮食应急机构及其应负职责。
第三部分介绍了粮食市场监测系统及监测内容、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报告报送内容。
第四部分规定了应急响应程序和信息报告的主体、内容、时限和程序,明确了发生各级应急响应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第五部分规定了粮食储备供应能力保障、粮食应急保障系统的建立和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第六部分规定了后期处置的内容,包括应急经费和清算、应急能力恢复和总结改进应急处置方式,列出了奖励和处罚情形。
第七部分为附则,对《预案》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五、发文形式及公开属性
《济南市济阳区粮食应急预案》以济南市济阳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主动公开。
(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8423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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