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韩爱萍解读《济南市济阳区2023年度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一、出台工作方案背景解读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待遇,确保群众有病可医、有病能医,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解读

(一)工作目标。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保缴费,确保居民应保尽保,确保完成省市参保扩面任务。

(二)工作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居民医保是政府主办的重大惠民政策,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缴费。二是居民自愿。自愿参保缴费是居民医保的一项重要原则,通过各种方式去引导鼓励居民参保缴费,绝对不能强制,更不能搭车收费,做到好事办好,群众满意。

三、各单位具体责任分工解读

各街镇安排好本辖区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学校(含职业中专)、托幼机构在校学生、在园儿童的参保缴费工作。

1.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积极宣传动员,细致指导居民缴费。 

2.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学校(含职业中专)、托幼机构在校学生、在园儿童的参保登记工作及税务端缴费的宣传指导工作。

3.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和区乡村振兴局及时向医保局提供政府资助人员数据。

4、区医保局做好各镇街、各学校参保登记的培训工作,确保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准确的完成;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政府资助人员数据及时完成参保工作。

5、区税务局积极参加各单位组织的税务端缴费培训活动,指导居民正确进行缴费,并在12月31日前15天内开始进行未缴费人员提醒督促工作。

四、组织实施时间节点解读

(一)集中参保登记阶段(9月1至10月31日)。各镇(街道)、学校、托幼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召开参保登记部署会,切实做好参保登记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10月31日前完成集中参保登记。

(二)集中缴费阶段(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各镇(街道)、各学校、托幼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2022年11月1日前召开缴费工作部署会议,12月15 日前基本完成集中缴费,12月16日—12月31日处理缴费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三)缴费公示(2022年12月中上旬)。自12月11日开始,区税务局向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学校、托幼机构反馈参保缴费明细,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参保缴费明细和政府资助人员参保缴费明细反馈至各村居、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各学校、托幼机构将参保明细向家长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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