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机构改革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划归应急部门,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也发生变化,原2014年印发实施的《泰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不适应新时期地质灾害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要求。为迅速、有序、高效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修订《泰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主要内容
《预案》重点对预防预警机制、信息报送流程、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共分九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编制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第三部分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明确预防预警发布原则和灾情险情报送内容、流程等。第四部分先期处置。明确县、乡、村各级接到预警信息后的处置流程。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明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对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细化。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明确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平台、技术支撑、资金和物资保障等保障措施。第七部分预案管理。规定了预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八部分责任。界定责任追究相关细节。第九部分附则。对预案中相关名词术语和概念进行了解释,规定了预案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
四、修订意义
本次《预案》修订,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科学高效、防救结合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全面提升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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