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省、烟台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关要求,自2022年11月21日起,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四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各镇(街)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不再办理上述业务。
各镇(街)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各镇(街)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汇总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关于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业务变更办理单位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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