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2—2023年度 第10期)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结果,全市于2023年2月8日15时00分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2022年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2022年第24期)
下一篇: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3:17:56
增强制造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
云南: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 激发区域发展新动能
精益管理与数字化相结合
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三大隐忧
中央财政已预下达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首批资金8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