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凉山州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书记月接访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州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治理,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预防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近日,凉山州信访局印发了《凉山州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书记月接访制度(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接访安排和工作要求。工作原则主要从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思想教育与依法处理相结合”坚持“狠抓落实、注重效果”这三个方面进行阐述。把情绪疏导、思想教育、依法处理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接待一次来访、处理一起案件、教育一方群众。确保来访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通知》要求,通过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书记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合理诉求,增强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大力弘扬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下基层、察民情、办实事,更好地联系、服务和引导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通知》要求,各县(市)要加强对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书记月接访工作的考核、通报和日常调度。各县(市)信访部门要按照《信访工作向组织部门定期通报情况试行办法》和《州联席办关于积极建立健全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将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书记接待群众来访的情况纳入向组织部门定期通报信访工作情况范围,并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

凉山州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书记月接访制度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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