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1月2日,我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项目清单>责任分工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确保州委关于推进城市基层治理的部署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我州城市基层治理水平。按照州委城乡基层治理办印发的《2020年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凉委基治办通〔2020〕1号)和四川省《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川建发〔2019〕19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急难愁盼民生实事要求,把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落实电梯建设施工和运行使用期间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电梯建设、运行使用安全,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条件和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按照州委城乡基层治理办印发的《2020年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凉委基治办通〔2020〕1号)和四川省《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川建发〔2019〕19号)责任分工,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中电梯施工前的安装告知、电梯安装后的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证办理、电梯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安全监管等工作。
三是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立足职能主动作为,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落实,积极有效推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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