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凉山州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按照《凉山州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我州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二、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3.主要任务。
从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强化产业发展、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严格重点领域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标准,构建共治共享格局,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对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政府工作职责进行了责任分解。
4.实施步骤。
各县(市)政府和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重点和阶段措施,对照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着眼重点任务、关键环节、问题短板,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管控合力。
5、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和信息交流,形成各方监管合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促进部门间协作,健全完善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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