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工信领域重要、核心数据出境须进行安全评估

中新经纬12月14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号14日消息,工信部近日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工信领域重要、核心数据出境须进行安全评估。

工信部称,出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界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和数据处理者概念,明确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

二是确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重要数据识别与备案相关要求。

三是针对不同级别的数据,围绕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出境、转移、委托处理等环节,提出相应安全管理和保护要求。

四是建立数据安全监测预警、风险信息报送和共享、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机制。

五是明确开展数据安全监测、认证、评估的相关要求。

六是规定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

七是明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

《管理办法》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应当对数据处理活动负安全主体责任,对各类数据实行分级防护,不同级别数据同时被处理且难以分别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按照其中级别最高的要求实施保护,确保数据持续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应当在数据公开前分析研判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产生的影响,存在重大影响的不得公开。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境内存储要求的,应当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非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不得向外国工业、电信、无线电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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