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在上游天然气供气价格政策调整,我市天然气企业采购成本上涨的背景下,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900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868号)等规定,决定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本通知涉及区域是哪里?

  该文件涉及区域为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相关燃气经营企业及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

  三、具体价格是如何调整的?

  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6元/立方米;城镇燃气企业合同外购进的液化天然气(LNG)实行“购进价+配气价”销售,由城镇燃气企业与终端用气户签订协议,按协议量进行购销,高进高出、低进低出。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科 电话:82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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