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大数据局局长、大数据中心主任宋厚银解读《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作出部署,要求8月底前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0月底前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11月底前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研究,严格执行。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起草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编制了《枣庄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7月中旬,市政府办公室书面征求了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并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强化运用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清单》作为附件。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以上率下、协同联动的要求,依法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对清单内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管理,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清单编制公布工作。2022年8月底前,各区(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以下简称审改牵头机构)负责根据本清单,组织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是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2022年9月底前,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清单,结合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规范,逐项明确子项、办理项等实施要素,制定全市统一的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10月底前,各区(市)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组织本级主管部门细化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更新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2022年10月底前,市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会同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2022年11月底前,各区(市)参照市级做法,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在相关平台和场所及时更新,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第三部分:强化运用,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威准确。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

二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起草市政府规章草案不得设置行政许可。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确需设置行政许可的,必须严格履行行政许可设定审查程序,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市级审改牵头机构应当对相关事项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是否违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等提出审核意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予以纠正。

三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各级审改牵头机构要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防止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等行为。对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的,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四是推动审管联动有序衔接。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会同监管主体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市、区(市)两级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双方要及时修订审管衔接备忘录,确保审批监管工作无缝衔接。对调整实施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会同实施机关,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职责,逐项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对取消或许可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逐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五是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各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要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按照“网上办理优先、线上线下并行”要求,规范线上办事服务,优化线下服务功能,强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审批服务业务全流程模块化改造,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量,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做好工作衔接。市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积极对接省级主管部门,科学制定实施规范,加强对本系统市、区(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督促指导,推动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对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实施变相许可、落实清单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关于《清单》

《清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407项(全部为中央和省级设定),共涉及市审批服务局和39个市级主管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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