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城市公共交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

《德阳城市公共交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九届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德阳城市公共交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交通结构,提升服务品质,方便群众出行,推动我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要求,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战略机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权益为出发点,坚持公交优先,突出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实施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战略,按照“规划优先、土地配置优先、路权使用优先、政策扶持优先”和“政府投入为主”的要求,着力完善公交基础设施,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扩大公交网络覆盖面,提升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推动城市出行绿色化、城乡公交一体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交优先,统筹协调。坚持规划先行,以公交优先促进公交优秀,充分发挥城市公交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城市公交的竞争力、吸引力,让人民群众主动优选城市公交出行。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落实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以及城市公交资源配置、服务质量监管、票制票价制定及调整等政府主导责任,鼓励企业多元化发展,推动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运营市场化改革。

坚持改革创新,绿色发展。加快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地综合开发等关键制度创新,加快低能耗、低排放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在公共交通行业的应用,行业发展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公交覆盖全域化、出行绿色便捷化、管理智慧化、发展市场化、能源绿色化,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成为文明城市的代言人、绿色发展的先行者、便民利企的直通车。

(一)城市公交实现全域覆盖

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立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结构合理、设施配套、高效快捷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使城市公交成为群众的优选出行方式。坚持以城带乡,统筹规划城乡公交一体化,实现中心城区城市公交与城乡公交的融合发展。科学规划并全面开行市主城区沿主干线至各区(市、县)城际公交(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逐步实现全域公交一体化。

(二)公交服务品质显著提升

到2025年,德阳主城区城市公交实现:

1.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城市公交正点率达到90%以上,公交主干线公交站(点)实现来车信息预报全覆盖。

2.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万人公交车保有量达到16标台/万人;建成公交枢纽站5个,首末站8个,城市公交车辆进场率实现100%;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

3.公交线网更加优化。主城区形成快、干、支、微(社区巴士)、定制公交、慢行交通等服务多样的公共交通体系,城市公交线路达到50条以上,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1%。

4.出行服务便捷舒适。城市公交早晚高峰时段平均运营时速达到18公里/小时以上,实现建成区任意两个站点之间换乘不超过2次,出行时间不超过50分钟。

三、主要任务

(一)全域推动建设成都都市圈最佳通勤城市

抢抓中央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省委实施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机遇,立足全省主干新高地,推动德阳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德阳中心城区、各区(市、县)城区的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为基础,持续推动成德毗邻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参照德(阳)罗(江)城际公交运营模式,按照“形象公交化、频次公交化、收费公交化”,积极开行市主城区沿主干线至各区(市、县)城区城际公交(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推进实现公共交通全域一体化。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实现与市域铁路(S11线)、天府大道北延线、德中快速通道、德罗北延线、成都三绕等交通干线的有效衔接。各区(市、县)政府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德阳发展集团(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实施项目

——推进公共交通成德同城化、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持续提升成德毗邻城市公共交通城际公交服务品质。

——统筹规划城乡客运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客运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水平。2023年,推进德阳市区城市公交与旌阳区城乡公交资源整合,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城市公交与城乡公交的融合发展。

——逐年通过开行城际公交或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积极推进市主城区沿主干线至各区(市、县)城区全域公交一体化,到2025年实现主城区至各区(市、县)城区公交一体化全覆盖。

(二)科学编制和实施德阳主城区公共交通发展规

1.科学编制规划。坚持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的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科学编制《德阳主城区城乡公共交通专项发展规划(2023-2030)》,报市规委会审议,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德阳发展集团)

2.强化规划调控。加强部门协调,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公众出行需要,统筹城市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利用和交通需求,科学谋划公共交通发展与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能力,《德阳主城区城乡公共交通专项发展规划(2023-2030)》应与德阳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协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3.强化规划落实。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延续性,建立政府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协调机制,制定并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规划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三)加快推进德阳主城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乡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含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候车亭等)及配套服务设施(含公交专用道、自行车道等),推动加气站、加氢站、充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推动建设立体交通网络,在城市干道的重要交通节点建设上跨或下穿设施,提高通行效率。统筹考虑上跨人行立交、下穿人行通道,与公交站点紧密衔接。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同步配套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和通常电的公交候车亭等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推动公交站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优化火车站、万达广场、五洲广场等重点区域公交车站设置,在条件许可的地方配套公共卫生间等便民设施,加强公交站台及配套设施的统一营运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实施项目

——枢纽站建设:依托火车站、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等交通节点,分年度建设枢纽站共5个,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与公路铁路客运无缝衔接。具体为:2023年,建成公交南站枢纽站(30亩)、万达广场以北钱塘江路附近枢纽站(30亩);2024年,建成庐山南路与金沙江路交汇处枢纽站(20亩);2025年,建成怡景花园附近枢纽站(10亩)、德阳高铁南站公交枢纽站(30亩)。

——首末站建设:根据城市公交线网规划,与城市新区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分年度建设公交首末站8个。具体为:2023年,建成金沙江路与华山南路交汇处(5亩)、天龙寺附近(5亩)、三元社区附近(10亩);2024年,建成太行山路世康世纪城附近(5亩)、千山街四川商贸学校附近(5亩)、东一环路四川职业护理学校附近(5亩);2025年,建成高槐村附近(10亩)、玄珠湖附近(10亩)。

根据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需求,拟在以上13个点位选址建设公交枢纽站、首未站,如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不一致,则由相关部门协调在相邻位置选址建设,或由属地政府同意后,依法开展用地调规工作。

——停靠站建设:落实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并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性条件,对规划建设的铁路客运站、公路客运站、城市规划道路、居住区、商务区、学校、医院等大型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建标准,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新建公交停靠站原则上建成港湾式,实现公交车辆退道进站。具体为:分年度改造及建设公交站点(棚)共计660个,主城区城市主干道设置电子站牌200个。2022年公交站点60个(含站棚改造30个);2023年公交站点(棚)200个,电子站牌100个;2024年公交站点(棚)200个,电子站牌100个;2025年公交站点(棚)200个。

(四)切实落实德阳主城区公共交通路权优先

参考道路条件、交通流量、人民群众出行结构等影响因素,推动在庐山路、长江路、泰山路等有条件的城市主干道设置公交车专用道或优先道。在长江路与泰山路交叉口(邮电大楼)、岷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世纪联华)等部分车流量较大、有条件的十字路口试行公交车辆“右道左转”。配套优先通行信号系统,逐步形成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网络,保障城市公交车辆路权优先,提升公共交通营运时速和正点率。到2025年,力争在中心城区主干道建成50公里公交专用道或优先道。加强专用道的监控管理,制订公交专用道相关监控设施设置方案,严格查处违规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行为,保障公交车辆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允许校车、特种应急车辆、通勤班车、载有乘客的巡游出租车使用公交专用道,并作为城市应急通道使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德阳发展集团)

(五)提升德阳主城区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1.扩大服务范围。根据公众出行需求特点,适时调整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结构,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方便公众出行。扩大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广度,增加服务深度,适应公众多元化的出行需求。积极提供定制公交、响应式公交等多品种、多层次的特色公共交通服务,鼓励市区学校、企事业单位采用公交通勤车的方式出行,公交服务进企业、进学校。公交服务延伸化,在公交场站、站台、车内设置自动售货机,提供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德阳发展集团)

2.提高乘坐便利性。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推进驻车换乘系统建设,在综合客运枢纽、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主要换乘站周边,配套建设小汽车、自行车停车设施,方便换乘,并实行优惠的停车收费价格,鼓励公众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加强公共交通不同线路间的衔接,试点开行沿旌湖、黄河桥东西两岸社区巴士,并在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完善公交站台换乘条件和换乘票价优惠政策,提高换乘比例。积极推广应用无障碍公交车辆,完善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乘坐,完善适老设施,为老龄乘客提供便利。

以服务群众、服务产业、服务城市为出发点,主动对接天府旌城、天府数谷、物流港等功能园区,开行园区公交线路、园区定制公交、响应式公交。按“七纵八横、一环”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开行城市干道直达线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德阳发展集团)

3.提高乘坐舒适性。提高车辆安全防护技术水平和乘坐舒适性。加快车辆更新改造和升级步伐,加快淘汰安全性能差、排放标准低的老旧车辆。积极推进混合动力、纯电动、天然气等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在公共交通行业的应用,完善支持政策和配套设施,提高低能耗、低排放、清洁燃料等车辆应用比例。(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实施项目

——结合城市特点,“按七纵八横、一环”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开行城市干道直达线路,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合理发展,加强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与公共汽(电)车的衔接,完善换乘设施,构筑大容量快速城市公共交通系统。2022年完成开行两条社区巴士线路。

——车辆提档升级。2022年新增公交车100台,2023年新增公交车150台,2024年新增200台,2025年新增250台。

(六)构建德阳主城区高水准的智慧公交体系

建设集智能调度、运营信息管理、移动支付、定制产品、状态监控、成本控制、应急处置及信息服务、电子站牌等为一体的“智慧公交体系”,在建设资金上财政予以支持,不断提高城市公交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到2025年,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加快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平台,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跨市域、跨省域互联互通工作。到2025年,实现跨市域、跨省域的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协同发展局、德阳发展集团)

(七)提升德阳主城区公共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车辆、人员、场站、安全应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储备充足应急运力,确保政府指令性任务应急响应。制定完善应对自然灾害、运营事故、恐怖袭击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管,完善安全标准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开展社会公众公共交通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四、支持政策

(一)落实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政策

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并按公益事业用地政策在用地方式和土地价格上给予支持。鼓励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对现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商业开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德阳发展集团)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主城区国有公交企业每年向主管部门提出下年度公交场站建设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纳入下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予以实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项目,通过财政安排部分预算、申请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三)落实公交车辆更新补贴政策

鼓励公交企业更新公交车辆,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公交成本规制前,市财政对主城区国有公交企业每年因增加公交线路新购车辆、到期报废更新车辆所需资金由财政安排部分预算给予补贴。主城区国有公交企业每年将次年新开线路所需车辆和到期报废更新车辆的数量、型号等,按规定程序报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审核,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德阳发展集团)

(四)完善公交票制、票价及补贴政策

1.科学界定公共交通运营成本范围。建立单位运输成本标准,制定成本规制方案。成本规制方案实施前,2022年、2023年给予主城区城市公交运营企业低票价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采用一事一议,报市政府审定,并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2024年,成本规制完成后,根据成本规制结果,按实际亏损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2.落实全域公交一体化支持政策。建立市本级与区(市、县)的财政分摊机制,稳步推进市主城区沿主干线至各区(市、县)城际公交(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市区城市公交与旌阳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整合,逐步实现全域公交一体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3.综合考虑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公共财政能力、企业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建立城市公交票价动态调节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德阳发展集团)

4.建立公交企业经营成本监审评价制度、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等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运营成本审核等工作时,需委托第三方机构的,相关委托费用按程序纳入政府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五)完善公益性服务补偿政策

城市公交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所减少的收入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经公交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由财政安排资金按季度给予足额补偿。(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六)探索建立公共交通发展基金

为保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健康发展,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由市国资委探索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金。用于加大对公交场站建设、车辆投放、公交科技进步的投入、低票价政策性亏损补贴、公交公益性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德阳发展集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以发改、经信、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执法、交通、商务、审计、国资、信访、政务和大数据、协同发展等市级部门以及各区(市、县)政府等单位为成员的德阳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调、密切配合,把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推动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跨越式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二)加强评价考核

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细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服务质量实施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拨付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三)加强社会监督

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建立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推行城市公共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线路开通和调整的公示制度,研究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德阳发展集团)

 

附件:1.德阳城市公共交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年度重点任务(2022-2025)

      2.德阳城市公共交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主城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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