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广饶县司法局局长宋安刚对《广饶县公证法律援助“一件事”实施方案》的解读材料

一、政策背景

持续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响应省市县“双全双百”工程“一件事”改革要求,对公证法律援助业务相关事项进行整合,简化办事流程,更好履行公证和法律援助职能,保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获得必要的公证法律服务。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三、出台目的

以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为核心,对相关事项要素进行标准化梳理,坚持多方协作、精简材料、再造流程、完善运行机制,以“一站式”服务为当事人减轻负担,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四、服务对象

需要办理公证法律援助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

五、援助范围

《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第六条。

六、创新措施

在县市民服务中心公证窗口设置“一件事”受理专窗,县司法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公证法律援助“一件事”专员负责事项办理全过程统筹调度。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申请人,可直接到上述专窗提交办理事项及所需材料,经初步审核后,公证处与法律援助中心实行部门联办,按职责同步审核办理事项,由法律援助机构作出是否给予公证法律援助的决定,由公证机构为当事人办理公证事项,并免费出具公证书,实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办理、统一出证。

政策原文:广饶县公证法律援助“一件事”实施方案(广司发〔2022〕6号)


电话解答咨询渠道:0546-6441415,现场解答咨询渠道:广饶县公证处,地址: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F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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