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省高新区建设的重大部署,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争创省高新区。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22〕205号)。
三、出台目的
支持齐河齐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创省高新区。
四、重要举措
一是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二是加强科技自立自强。支持布局建设市级创新平台,优先申报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支持科技创新主体培育。三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围绕主导产业争创省级“雁阵形”产业集群,优先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四是扩大开放合作。探索建立跨市“双向飞地”。鼓励齐河高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园区合作。五是加强要素保障。支持构建政府、企业、银行、保险、担保以及科技服务机构之间有机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流程。
五、其他
(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包括国家高新区和省高新区,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方向,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高新区的建设发展坚持党的领导,所在地社区的市承担高新区建设发展的主体责任,省科技厅负责高新区归口管理,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高新区进行指导和支持。
六、联系方式。联系科室:市科技局成果金融科 联系人:张守涛 联系电话:268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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