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新型研发机构?
新型研发机构主要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开展科技研发活动。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围绕行业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科技攻关,推动我市产业创新发展。
(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
(三)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发挥高层次人才集聚优势,开放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功能,孵化带动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
(四)集聚培养高端人才。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及人才成长规律的创新机制,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及团队在我市创新创业,为我市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优秀人才和高水平专家团队。
三、新型研发机构有那些支持政策?
(一)新型研发机构在承担市县各级财政科技计划、人才引进、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等方面,可同时享受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资格待遇和扶持政策。
(二)企业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可按规定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券等相关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三)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按照聊城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措施给予支持;符合颁发“水城金卡”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科研服务、医疗保健、交通文体服务等优惠待遇。
(四)符合条件的推荐备案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享受相关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扶持政策。
四、哪些单位不符合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经营销售、教学教育、检验检测、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暂不纳入新型研发机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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