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两免”“两推”打造优质高效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打造优质高效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两个减免”、先后推行“两个举措”,进一步便民利企、降费减负,实现了登记便利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增强、企业负担降低。
1.免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费
小微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只需填写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书即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减少了开具证明等繁琐环节,减轻了小微企业经济负担,今年以来减免小微企业登记费111.76万元。
2.免收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费
全市范围内所有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企业活力,累计为各类企业节省登记费用54.63万元,惠及企业763家。
3.推行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机制
持续推进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建立遗产管理人不动产查询、登记机制。通过解决“强制公证”问题,极大简化了非公证继承的办理流程,进一步减轻了办事群众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4.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与抵押人变更登记业务
存量房交易中,对于卖方不动产存在抵押贷款、买方使用贷款购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的,可由买卖双方及抵押银行金融机构(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一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人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和设立登记,实现“带押过户”。通过“一次申请、一个窗口、一套材料”实现还款、放款、登记“日办结”,切实解决了存量房转移过户中“转贷”办理时间长、交易风险高、过桥资金负担重等问题,为企业、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安全的登记服务。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