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将广泛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对开展青年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70%。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见习期未满但见习人员见习时间满3个月、且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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