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日照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支持引导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支撑,市科技局制定了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功能。
第二章备案条件与程序。指出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申请备案应满足的条件和备案程序。
第三章运行。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相关要求,包括应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应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应加强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等。
第四章管理与评估。提出新型研发机构实现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每年提报工作总结。明确期满前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保留备案资格的依据。
第五章扶持措施。重点明确对备案新型研发机构根据评估绩效择优后补助支持或采取“一事一议”支持等扶持措施,赋予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同时享受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的一些资格待遇和扶持政策。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期限。
日照市科技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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