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精神,结合日照市实际,市科技局起草了《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今后指导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共分八章三十九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文件制定的目的、意义、重点实验室运行机制以及重点实验室分类;第二章为管理职责,主要说明各级科技部门及依托单位的职责;第三章为组织架构,规定了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组织架构、人才队伍等机制;第四章为申报与设立,对重点实验室组建条件、申报和申报程序进行了界定,明确建设期限一般为2-3年;第五章为日常运行,规定了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开放服务、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科学普及、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以及重点实验室变更、撤销资格的程序和条件;第六章为绩效评估,明确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定期绩效评估,评估周期为三年,采取同行专家评议方式开展;第七章为经费支持与管理,明确根据科技重大专项、仪器设备补贴和创新券等形式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相关补助按照《日照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为附则,明确了《办法》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附件:关于公示日照市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拟认定(备案)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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