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照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打造高层次技术创新高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依照《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67号)《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鲁科办发〔2020〕34号)等政策文件,结合日照市实际,研究起草了《日照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作为今后指导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日照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共分五章十五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文件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技术创新中心功能定位以及组织管理部门;第二章为建设条件与程序,主要说明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条件、申请程序等;第三章为运行管理,规定了技术创新中心的管理机制、组织架构、科研投入、动态管理等机制;第四章为政策保障,明确根据科技计划项目、人才政策和研发设备购置补贴等形式支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相关补助按照《日照市深化科技改革攻坚若干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为附则,明确了《日照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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