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兴市”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引导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根据国家、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备案管理工作要求,市科技局研究起草了《日照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功能定位、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条件、市级孵化器认定条件、市级加速器认定条件、申报与管理、附则七部分。第一章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内涵,第二章分别明确了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的功能定位。第三章明确了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条件,从注册运营、场地面积、服务设施、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运营服务人员、孵化活动等方面,分别制定能够量化的备案条件。第四章明确了市级孵化器认定条件,分综合类和专业类,从注册运营、场地面积、投资融资、专职服务、知识产权、在孵企业等方面,分别制定能够量化的认定条件。第五章明确市级加速器认定条件和入驻企业条件,从注册运营、场地面积、专业化服务、投资融资、专职服务、知识产权、在孵企业、建立对接机制等方面,分别制定能够量化的认定条件。第六章申报与管理,明确市级孵化载体申报程序,市科技局对孵化载体进行动态管理,对孵化载体的产出、效益、影响等内容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孵化载体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管理机构、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认定或备案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在2个月内将有关情况向市科技局报备,并办理变更手续。第七章附则,主要对《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与实施时间进行了说明。
链接:关于印发《日照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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