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按照《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今年1月起,就开始准备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按照《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在各区市、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论证和筛选,把符合规定的决策事项全部纳入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并再次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了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目录的主要内容
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共11个,主要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公共交通、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等领域,所涉事项都是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或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或者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3个)
1.《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该规划确定了未来五年我市经济和社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展望了二〇三五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2.《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建设精致城市,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威海量身谋划的城市发展蓝图。市委、市政府将全域推进精致城市建设作为2021年高度关注、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近年来,我市精致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需要加强统筹指导,按照《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要求制定该纲要。
3.《威海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现新型城镇化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之一。为加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需要在深入分析我市城镇化趋势、机遇挑战、矛盾问题的基础上制定该规划,明确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领域(3个)
1.《威海市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项目侵占山体、破坏山体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山体景观,而且留下了安全隐患。为协调山体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要求,需要制定该规划。
2.《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是实现“多规合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落实省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科学划定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统筹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需要制定该规划。
3.《威海市域海岸带保护规划(2020-2035年)》。海洋是我市发展的重要资源。为加强海岸带保护,推动陆海一体、陆海联动发展,实现陆海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陆海空间统筹协调、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按照《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要求,制定该规划。
(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2个)
1.《威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市最好的名片。为了推动绿色精明增长,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需要对全市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规划。
2.《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为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需要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政策,明确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
(四)公共服务领域(3个)
1.《关于理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事宜的实施意见》。理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公共交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需要制定统一政策。
2.《威海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健康是人民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内容。为改善民生,推进健康威海建设,需要根据《“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和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该规划。
3.《威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制度。《威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8年实施以来,我市医保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缴费、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等政策均进行了调整,需要对该文件进行修改。
三、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备案审查科 徐新合
联系电话:0631-589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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