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鲁人社发〔2020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办发〔20183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57号)、《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 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548号)等文件精神,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 

  二、起草的过程是什么? 

  20206月起,市人社局相关人员认真研究《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鲁人社发〔2020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期间征求了中共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和社会各界的意见。2020619—73日,市人社局将《征求意见稿》发至局网站和潍坊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共五章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包括第(一)(二)条,主要内容是本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包括第(三)至(五)条,主要内容是从加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职能整合,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和监督,实行分级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的档案管理机制三个方面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系进行了完善。 

  第三章“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全过程管理服务”,包括第(六)至(八)条,主要内容是从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接转范围和畅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利用方面对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全过程管理服务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第四章“统一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经办、管理服务平台”,包括第(九)(十)条,主要内容是从统一使用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经办和网上办事平台、加强基础能力和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方面,对统一平台和信息化建设作出规定和要求。 

  第五章“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包括第(十一)至(十三)条,主要内容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检查方面作了进一步强调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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