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促进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更加公平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意见》(鲁政字〔2019〕220号),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的过程是什么?
2019年11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意见》(鲁政字〔2019〕220号),随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烟台举办了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专题培训班。2020年1月,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市政府提报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有关市领导圈阅同意。
按照上述汇报内容,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吸纳了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等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并再次征求了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意见。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加大基金征缴、稽核和监察力度,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增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抵御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2.重点任务。完善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全力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实行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强化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3.保障措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健全完善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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