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制度规范引领修订出台差旅费、培训费两个《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市财政本着规范创新、明晰标准、提升效能的原则,对《潍坊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潍坊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对比原办法,新办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严格规范管理,将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在原办法基础上,两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有关事项,严格差旅培训费管理。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以及不同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因共同任务出差,其中一家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再报销相关交通费;明确市域内出差伙食补助费由“领取”改为“按标准凭据报销”;明确工作人员调动,其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培训费管理办法,明确培训以在市内开展为主,优先选择在机关内部场所开展等要求明确各单位充分利用内网视频会议系统举办线上培训发挥网络培训优势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明确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收费培训,由单位按从紧从严的原则审批,培训相关费用开支不得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费标准限额等有关要求。

二、细化明晰支出标准,便于实际操作执行

围绕强化公务支出标准的有效供给,在原有支出标准的基础上,新增明晰了有关支出标准。差旅费管理办法,新增明确工作人员离开市城区参加集中办公,借用或被抽调到中央、省有关部门协助开展专项工作的补助报销标准。培训费管理办法,新增市域内有关培训机构、学校举办的培训,线上培训及半天培训等三项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明晰按照职称与行政级别工资基本对应的原则认定无职称人员的讲课费标准及讲课费浮动上限。

三、出台出差住宿费包干报销新规,引导激励出差人员自觉厉行节约

实施出差住宿费包干报销改革,创新出台新规定,明确住宿费实行双轨制报销,出差人员按规定选择凭据报销或包干报销方式报销住宿费,选择包干报销的,以住宿费限额标准的90%,报销包干费用。差旅费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包干报销住宿费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暂不实行住宿费包干报销等情况。本次出台住宿费包干报销新规定,有利于引导激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厉行节约,过好紧日子。

两个《办法》的修订出台,解决了当前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存在的有关支出标准缺失或不明晰等问题,增强了办法的可操作性,为各单位加强公务支出管理提供了依据遵循。同时,新修订的两个《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差旅培训管理,有利于引导各单位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潍坊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潍坊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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