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多测合一”含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所涉及的测绘事项

国务院在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提出了“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改革目标。这里特别说一下,是“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也就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测绘工作。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测绘成果。”这里,对竣工验收阶段的测绘事项进行了罗列: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

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又明确提出测绘服务改革目标:全面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积极培育竣工综合测绘机构,统一委托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并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审查的施工图进行比对,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

为此,我们在《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中将“多测合一”扩展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所涉及的测绘事项”。并将测绘事项明确罗列“土地勘测定界、规划验线测量、竣工勘验测绘、房产测绘(房产预测绘、房产实测绘)、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人防工程竣工测量等”。

二、明确实施“多测合一”的测绘单位的条件

实施不同的测绘事项,要有不同的资质条件,如实施竣工勘验测绘要有规划测量资质,实施房产测绘要有房产测绘资质,实施地下管线竣工测量要有地下管线测量资质。现在实行“多测合一”,培育综合测绘机构,要对资质条件进行明确。实施名录库管理,凡符合条件的在名录库中的测绘单位都可从事“多测合一”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

三、明确实施“多测合一”流程

“多测合一”在“多测合一”管理平台上运行,需求发布、成果审核、成果提交都在网上进行,实现数据网上运行人少跑腿的目的,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多测合一”管理平台与各主管部门现在平台对接,实现成果共享,有效避免同一测绘标的多次测量情况发生。

四、明确测绘单位对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

工程建设项目的测绘成果,特别是验收阶段的测绘成果,部分直接用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一旦应用,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成果是临时成果或质量不合格,将引发一系列问题。明确测绘单位对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并明确各主管部门对测绘成果的审核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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