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为加快培养技艺精湛、素质过硬、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引领带动全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39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开发区首席技师选拔范围
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突出,在全区乃至全市、全省、全国本行业(领域)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三、开发区首席技师选拔条件
(一)开发区首席技师选拔范围:全区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选拔人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职业技能在全区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者市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技师、技术能手等称号,或者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国家级二类、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8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6名,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3名,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2、具有重要技术发明创造或革新成果,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和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3、具有绝招绝技,创造区内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
4、在传技带徒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选拔时以近4年的工作实绩和科研成果为主要评选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长期在基层、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优先选拔推荐。
(三)被评为齐鲁首席技师或东营市首席技师的,不再参与开发区首席技师评选。
四、开发区首席技师选拔程序
(一)开发区首席技师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各街道、开发区用人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开发区组宣部组织专家成立开发区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由11-1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充分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基础上,提出开发区首席技师建议人选名单,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
(三)建议人选名单在有关网站和申报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
(四)经公示考察无异议,报管委会批准,颁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席技师》证书。
五、开发区首席技师专家待遇
(一)开发区首席技师在申请科研项目、申报新技术推广应用时,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优先给予支持。
(二)开发区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
(三)开发区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健康查体。
政策文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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