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0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枣庄市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枣政办发〔2022〕3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今年以来,为促进工业和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工业方面,国家发改委等12部委印发《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省发改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促进工业平稳增长推动加快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服务业方面,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省发改委等20部门印发《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随后,省政府发布了《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一系列部署要求,促进我市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保十争五奔前三”的发展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发改委在认真学习国家、省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广泛搜集相关企业的问题诉求,起草了我市《政策措施》,分别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的意见建议,于4月2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决策依据
根据部门职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出台目的
《政策措施》的出台,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促进工业、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
四、重要举措
《政策措施》共15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金融纾困方面,主要是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应急转贷、展期等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做好资金接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符合条件的由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给予担保费率优惠。
二是优化涉企服务方面,主要是支持服务业企业转型升规,对升规服务业企业和升限零售住餐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降低企业办电成本,做好煤炭生产供应,强化电力运行调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优化环保服务,统筹污染物排放指标,新建项目所需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从“十四五”期间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治理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建立完善重大项目环评服务机制,实施即来即审、并联评估,压缩环评办理时限。全面推行惠企利企政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三是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方面,主要是深入开展工业技改提级行动,建立“技改专项贷”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或股权投资支持。加快企业绿色低碳数字转型,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新建一批创新平台。引导文旅企业参与社会服务活动,支持零售企业做大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要素保障方面,主要是强化用地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对符合拿地条件、急需开工的工业项目允许预支用地指标,预支数量控制在2021年各区(市)核补指标的50%以内。优化用工服务,搭建企业用工平台,多渠道发布企业用工信息。设立工会职工培训专项资金,开展工业类、高技能等企业急需人员技术培训。推出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引导枣庄学院、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枣率阶段性提升。
五、问题答疑
《政策措施》是在国家、省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创新推出的,从金融、涉企服务、经济运行质量、要素保障四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六、其他事项(根据文件类型选择)
该文件主要涉及范围为: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各大企业。
执行标准为:公开执行,文件有效期八个月。
七、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发展改革委
首席解读顾问:张丽红
政策咨询电话:816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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