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枣政发〔2022〕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将物业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省里出台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指导文件。目前,省内德州、济宁、临沂等市均出台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小区治理新格局。
《民法典》出台和红色物业建设深入推进,我市2011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物业管理需要,亟需进行完善提升。同时,我市物业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晰、不理顺,协调机制不完善,行政管理执法下沉社区、小区推进不理想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出台新的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十分必要。
二、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起草。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规范物业行业发展,深化党建引领“满意物业、温馨家园”建设,不断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的物业服务,打造温馨和谐的居住环境。
四、重要举措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健全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规范社区自治管理、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引导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和工作保障等7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基层主抓、共建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
(二)健全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提出了“党建引领、政府主导、镇(街)主管、社区主抓”物业管理工作思路,实行“市、区(市)、镇(街)、社区”四级联动,健全了“网格吹哨、分级响应、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明确了社区居委会协助镇(街)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三)明确部门职责:明确了住建、发改、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的具体职责。
(四)规范社区自治管理:提出了业主委员会建设、发展壮大自治组织、打造共建共治机制等方面的指导意见,构建街道、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社区居委会统筹协调、业委会自我管理、物业企业精心服务、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五)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了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收费、专营单位服务、物业企业服务行为、维修资金管理、信用管理等方面内容。
(六)引导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创新发展、金融政策扶持、物业服务全覆盖等四个方面措施。
(七)工作保障: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等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执行时间
本《意见》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陈忠奇
政策咨询电话:0632-306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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