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精神,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相关内容,推动意见落地见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财政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且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预算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步凸显。如,预算统筹力度不足、政府过紧日子意识尚未牢固树立、预算约束不够有力、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影响了财政资源统筹和可持续性,迫切需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建立现代预算制度,聚焦预算管理薄弱环节,结合我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需要,从预算收入、支出、执行、绩效、风险防控、公开等6个方面,研究提出具体改革措施。
二、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推进财政资源统筹力度,逐步解决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预算约束不够有力、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高、预算公开仍需拓展等问题,有效应对财政紧平衡状态。
三、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包括政府性资源、部门(单位)全部收入、存量资源等,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通过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专项资金整合等方式,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
三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预算、部门预算、转移支付预算的管理。
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主要从预算执行控制、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拓展等方面加强管理。
五是加强风险防控,主要从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范财政运行风险隐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六是增强财政透明度,主要从改进预决算公开、建立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机制、推动跨部门基础信息共享共用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全面加强预算监督。
四、涉及范围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五、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改革精神,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牵头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办法,组织做好具体任务落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改革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围绕项目谋划筹备、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共同探索推进改革进程。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制定进一步深化本级预算管理改革的具体方案,并抓好改革落实,推动全市预算管理改革再上新台阶。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财政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孙中玉
政策咨询电话:0632-319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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