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市法制办《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淄府法发〔2017〕30号)要求,我局对2017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过清理,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65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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