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督管理的通知》(淄建发〔2019〕99号)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
为完善工程结算管理,有效解决“结算难”问题,减少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7月,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推行建设工程预算定案分段结算计价的通知》(淄建发【2014】9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文件有效期即将到期,予以重新修订。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法〔2017〕57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7〕20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实施意见》(鲁建标函〔2018〕18号)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8〕35号)。
三、起草过程
(一)原文件评估情况
原《通知》发布后,我局在市直招标重点工程及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上进行督导推行,对区县进行了业务指导,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可。如中房集团淄博市城建开发公司、山东金鼎智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建设项目均采用了预算定案计价模式。山东宏程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鑫坤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建设项目以及政府投资项目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等均采用了分段结算计价模式。经了解,采用预算定案分段结算计价模式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及时拨付工程款,均未发生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群体上访事件。预算定案过程结算的应用规范了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通过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有效的减少了工程量大、工期长的工程在最后集中结算的难度,缩短了工程结算的时间。预算定案分段结算的结果可作为拨付工程款和甲方供材的依据,避免了超拨超供现象的发生。同时在过程中及时解决施工阶段出现的争议、矛盾,避免了工程久拖不结。通过推行和督导,我市由于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引起的投诉事件逐年减少,投诉起数连续四年同比下降超过20%。
原《通知》发布后,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部分政府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仍延用竣工后进行工程结算的模式,工程久拖不结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推行,现因文件有效期即将到期,予以重新修订。
(二)广泛征求意见情况
我中心针对各区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通过QQ群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发出《关于继续推行建设工程预算定案过程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5份,收到纸质意见建议回复17份。其中,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正德鸿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征求意见稿 五、工作要求 第一段“为继续推行建设工程预算定案、分段结算”,建议改为“为继续推行建设工程预算定案、过程结算”;山东鲁王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针对本规定五工作要求中第4条承包人配备专业造价人员:因本规定自2019年9月1日执行,二级造价工程师截止到7月底还未确定何时考试,取得资格证后还需注册,到2019年9月1日 根本无法取得证书。是否说明造价员与二级造价工程师之间的过渡期?”,我中心均予以采纳,重新进行了修改。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在征求意见回复中对推行预算定案或过程结算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表示预算定案或过程结算对于解决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有效解决了工程结算久拖不结的现象,缩短了结算时限,也将计价纠纷和矛盾在过程中提前解决,有必要继续推行。
四、主要内容
1、《通知》中二、计价基本要求(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1、…
4 | 5000万元-1亿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 |
5 | 1亿元以上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180天 |
依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意见(征求意见稿)》七、规范工程价款结算 …严格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完成竣工结算核对并签字确认的时间,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1亿元以下的,不超过90天;金额1亿元以上的,不超过180天…
2、《通知》中三、预算定案、分段结算工程计量2、计价中遇到政策性调整,或由于大气污染而发布的“停工令”等第三方客观原因造成的责任事件…依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淄建发【2018】44号)五、由于大气污染而发布的“停工令”为第三方客观原因造成的责任事件,若合同中已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有约定的,对于停工期间的工期应进行顺延,停工期间现场所发生的人工、周转性材料及机械等费用,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担。
3、《通知》中四、价款与支付 1、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期中结算价款(扣除甲供材料)的75%。依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意见(征求意见稿)》七、规范工程价款结算 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期中结算价款(扣除甲供材料)的75%。
4、《通知》中五、工作要求3、…每个在建项目承包人都应配备专业造价人员,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需配备土建、安装二级造价工程师各1名;建筑面积50000m2以上需配备土建、安装二级造价工程师各1名及一级造价工程师1名(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发以前仍延用原造价员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中《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第三条 国家设置造价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配备造价工程师;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岗位按需要配备造价工程师。第四条 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19年9月1日,施行日期是2019年10月1日。
点击查看原文件:《关于继续推行建设工程预算定案过程结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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