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青岛市轮胎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青岛市啤酒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一、指南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钢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方案》(鲁环字〔2021〕256号),提出“选取青岛市作为试点市开展钢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并鼓励结合地区产业特点,同步开展其他特色行业试点”。

根据试点工作要求,青岛市选取轮胎、啤酒行业试点同步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组织制订《青岛市轮胎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青岛市啤酒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青岛市开展轮胎、啤酒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

二、指南主要内容

本指南内容包括:前言、适用范围、规范性及管理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工作程序、评价内容共6章。此外,还编制了资料性附录。

(一) 前言

介绍指南编制的工作来源、指南内容、编制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员等基本情况。

(二) 指南的适用范围

明确指南适用的行业类别、项目类型、环评分类管理要求等。

(三)规范性及管理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及管理性引用文件分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 术语和定义

轮胎行业对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核算边界、活动数据、排放因子、二氧化碳排放绩效、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净购入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等8个术语进行了定义。

啤酒行业对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全球增温潜势、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边界、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温室气体排放绩效、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废水厌氧处理排放、净购入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温室气体回收利用等 14个术语进行了定义。

(五) 评价工作程序

明确了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和工作程序,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期间同步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专章纳入环评文件。

(六) 评价内容

明确了主要评价内容,包括政策符合性分析、核算边界确定、现有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拟建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排放管理与监测计划、评价结论等7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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