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村宅基地领域行政处罚权纳入全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人:城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赵连波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农村宅基地执法事关耕地保护,目前城阳区农村宅基地执法监管体系存在执法界限不清等实际问题。为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综合行政执法为手段,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城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本文件。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关于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通知》(鲁府法发〔2017〕24号)、青岛市编办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青编办〔2017〕68号)等。

三、编制目的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和推诿扯皮问题,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大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三是科学设计执法体制;四是坚持权责一致。

第三部分:新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及执法主体。

第四部分:新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责任;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四是严肃工作纪律。

(政策咨询具体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集体土地服务科       联系电话:8796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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