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政策解读2022年08月15日

一、制定背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今年高校毕业生总量大、增量多,保就业任务十分繁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我们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鲁政办发〔2022〕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20号)等文件精神,在认真学习借鉴武汉等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全面对接我市人才政策“双30条”,对现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梳理整合和集成优化,起草了《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建议参照我市人才政策“双30条”的做法,按程序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各区县政府印发,并公开发布。

二、政策创新及其依据:《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主要是对现行政策的梳理整合,这样使政策更具系统性、全面性,便于宣传推广和社会各界了解掌握。其中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取消就业报到证等政策措施为国家、省发布的最新政策。

三、征求意见情况:代拟稿起草起草完成后,我局在局系统内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又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分别征求了意见,各方均反馈无意见。请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合规审核,请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均通过审查。

四、审议签批情况:经7月8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已报市委书记刘强同志审阅同意。

五、主要内容:《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着眼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济留济就业创业,打造强省会人才高地,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从6个方面优化整合40条政策措施。一是稳岗扩岗10条。通过发放一次性奖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鼓励企业创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通过实施社会保险降、缓、返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二是基层就业3条。通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青年见习计划和发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三是创业扶持10条。通过落实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发放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助力高校毕业生创业。四是人才吸引8条。对接我市人才政策“双30条”有关内容,从实施优秀大学生支持政策、博士后支持政策、海外留学人才支持政策、青年创客支持政策、人才住房保障、人才交通出行、落户政策等方面,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济留济就业创业。五是技能提升4条。通过加强就业指导、支持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给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方式,鼓励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六是就业服务5条。从强化招聘服务、取消就业报到证、加大困难帮扶、落实实名服务、维护就业权益等方面,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高效、精准服务。

《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全文共6722字。

六、定密情况:本文件建议公开发布,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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