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设立绵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振兴计划”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绵委发〔2017〕1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绵委发〔2018〕2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的意见》(绵府办发〔2020〕7号)精神,我市设立了“绵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规范“风险补偿基金”的运行管理,制定印发了《绵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二、绵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是指市财政局对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所发生的风险损失,按一定比例给予的风险补偿资金。旨在通过政银合作和风险共担,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
《绵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共计六章二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说明制定《办法》的依据、原则,支持的对象,支持的范围以及文件有关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章合作内容。明确财政与合作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相关合作内容和方式。
第三章合作分工。市财政局、受托管理机构以及合作银行的责任分工。
第四章风险补偿核拨程序。明确合作银行出现贷款风险的补偿程序。
第五章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明确“风险补偿基金”绩效考核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有效期以及责任单位。
三、绵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有哪些主要特点?
(一)明确支持导向。明确了纳入风险补偿的贷款类型为信用贷款(无需抵押、质押或第三方法人机构保证担保的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指以专利权、商标权等作为质押物的贷款);其他轻资产抵(质)押贷款(指以除知识产权以外的其他轻资产,如应收账款、销售合同、存货、股权等作为抵(质)押物的贷款)。鼓励合作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是指合作银行根据绵阳中小微企业特征和银行自身特色优势,推出利率更加优惠、门槛更低且在全国和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创新贷款产品。
(二)约定贷款利率。明确了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实际年加权平均利率,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全年平均数的倍数,不得高于合作银行竞争性报价和合作协议约定的倍数。非信用贷款实际年加权平均利率,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全年平均数的倍数,不得高于合作银行竞争性报价和合作协议约定的倍数。
(三)分类分档补偿。合作银行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发生损失时,按照信用贷款、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其他轻资产抵(质)押贷款三类,同时根据不同贷款类别下的不同利率水平,按照利率越低、风险补偿越高原则进行分类分档给予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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